根据陕西工院组字陕西工院组字【2013】3号文件《关于对冯德虎等3名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和陕西工院《经济责任审计暂行法》,
审计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个人述职、审计公示、查阅资料和问询取证等方法,在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审计任务。
2013年12月19日,学院第十七次党委会听取了审计处关于3位处级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情况的汇报。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会议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予以认真落实。
这次审计对于进一步规范我院经济活动和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