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工院组字【2015】6号文件《关于对梅创社等十名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和陕西工院《经济责任审计暂行法》,审计处即日起将对以下同志任职期间实施内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梅创社 前人事处处长
杨卫军 前教务处处长
朱忠军 前组织部部长
康 强 前国资处处长
黎 伟 前科研处处长
张普礼 前材料工程学院院长
贺天柱 前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孙小云 前就业指导处处长
卢文澈 前数控工程学院院长
罗怀晓 前质量管理中心主任
特此公示
审计地点:至善园(2)审计处105室
反映电话:33152163
审计处
2015
年6月23日